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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國籍論戰 台灣法令說分明

近來有孕婦在華航飛機產下寶寶事件,進而取得雙重國籍身分引發關注,但也有網友提出「外國人若要歸化我國,是不可以擁有雙重國籍」,形成中華民國國民可以擁有雙重國籍,卻不允許外國人擁有雙重國籍的奇特景象。內政部戶政司長張琬宜今(...記者蘇嘉維/台北報導

近來有孕婦在華航飛機產下寶寶事件,進而取得雙重國籍身分引發關注,但也有網友提出「外國人若要歸化我國,是不可以擁有雙重國籍」,形成中華民國國民可以擁有雙重國籍,卻不允許外國人擁有雙重國籍的奇特景象。內政部戶政司長張琬宜今(20)日表示,兩者不牴觸,因為每個國家都可訂定符合自身國家利益的法令。

事實上台灣是允許雙重國家的國家,但僅限於本國民眾,若針對外國人則必須按照《國籍法》第九條規定,「外國人依第三條至第七條申請歸化者,應提出喪失其原有國籍之證明。」也就是外國人申請歸化時,必須先放棄原有國籍,才能申請歸化,且不一定會申請成功,進而導致短暫人球事件產生。

對於僅限於本國民眾允許雙重國籍,張琬宜表示,每個國家都有權訂定符合自身國家利益的法令,因此並沒有什麼衝突牴觸的問題。

針對外國人不能擁有雙重國籍,張琬宜指出,因為台灣地狹人稠,必須控管外國人加入我國國籍。

至於外國人放棄原有國籍才能加入中華民國國籍,若申請不通過,恐造成短暫國際人球事件,張琬宜表示,新加坡也是單一國籍制國家,因此若欲歸化新加坡,國人也是必須先放棄我國國籍,但是若是國人申請入星被駁回,可提出新加坡駁回文件,就可恢復被中華民國國籍。

先前南韓也與我國相同,外國人歸化前必須先放棄原有國籍,但由於遭到絕大多數外國信貸苗栗頭屋信貸房貸台中霧峰房貸人反彈此規定,因此2010年南韓也將此規定正式刪除。

張琬宜強調,內政部已經提出《國籍法》修正草案,放寬有殊勳的外籍人士申請歸化不需要放棄原國籍,並已送立法院審議,但目前法案仍尚未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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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雙重國籍論戰-台灣法令說分明-073228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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